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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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19-01-11 瀏覽次數:30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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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時交納黨費,是黨員應盡的義務。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二、黨員必須每月向黨支部交納一次黨費。預備黨員從支部通過其為預備黨員的當月起交納黨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黨員可以委托他人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 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三、黨員每月9日前主動向黨支部組織委員(黨費通)繳納個人當月黨費;黨支部的組織委員負責本支部的黨費收繳工作,認真完整填寫黨費收繳本并存檔。 四、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按黨費收繳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黨費繳納明細表、收據、現金要認真記錄和保管,任何人都不準借支或挪用黨費,黨費收繳情況每年公布一次,自覺接受黨員監(jiān)督。 2018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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