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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避諱淺說

          時間:2024-10-09瀏覽:10設(shè)置

          山藥的名字是怎么來的?杜甫為何不寫海棠詩?李賀為什么不能參加科舉考試?這幾個問題看似風(fēng)馬牛不相及,實則都與“避諱”相關(guān)。避諱是古代常見的語言現(xiàn)象,表示尊重帝王、尊者或避免直言不吉不雅之事物;但是,嚴(yán)苛的避諱制度也對人的生活產(chǎn)生了負(fù)面影響。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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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藥是我們?nèi)粘o嬍持械拿牢?。它本名“薯蕷”,到了唐代宗時期,被改名為“薯藥”,到了宋英宗時期又被改名為“山藥”。為什么“薯蕷”頻頻被改名呢?原來它名字里的這兩個字分別和唐代宗李豫和宋英宗趙曙名字里的一個字同音,于是難逃被改名的命運。這種事情在古代十分常見,稱為“避諱”。
          什么是避諱呢?所謂避諱,就是對于帝王、尊者的名字,避免直接說出或?qū)懗?,以表尊重;也指對某種不便直接說明的事物,采用其他名詞來代替。關(guān)于避諱產(chǎn)生的時代,有各種說法,有的說產(chǎn)生于夏商時期,有的說產(chǎn)生于西周,也有人認(rèn)為產(chǎn)生于春秋時期??傊?,它的歷史非常久遠(yuǎn),是我國一種特有的文化現(xiàn)象。
           一 
          避諱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為兇者諱。所謂“為兇者諱”,就是出于趨吉避兇的思想意識,采用其他詞語來代指某種不吉利的事物。比如,對于“死亡”就有很多避諱語,帝王去世稱“崩、山陵崩”等;士大夫貴族去世稱“卒、不祿”等;一般人去世,為了表示對死者的尊重,也采用“去世、壽終、長眠”等說法。此外,如“著火”稱“走水”,“流血”稱“見紅”,也是對不吉利的事情的避諱。
          第二,為不雅者諱。現(xiàn)實生活中,人們?yōu)榱俗非笳Z言的高雅,對于某些粗俗的事情不便直接言明,于是就有了這類事物的代名詞,也就是避諱語。比如“大小便”稱“解手、凈手、更衣、方便”等,“廁所”稱“衛(wèi)生間、盥洗室”等。
          第三,為尊者、賢者、長者諱。在古代,帝王的名字、自己先祖的名字是不能直接稱呼或書寫的。如遇到語言中的某些詞語和尊者、賢者、長者的名字相同或同音的情況,就要使用避諱語。比如,唐太宗的名字叫“李世民”,因此唐代人不能使用“民”字。再如,杜甫一生不寫海棠詩,在他留傳下來的1,400余首詩中,連一句涉及海棠花的也沒有,引來許多議論。王安石有詩句說“少陵為爾牽詩興,可是無心賦海棠”,深為海棠未入杜詩而叫屈。有一種說法是,杜甫因為避母親名諱而“無心賦海棠”。
           二 
          古代有這么多避諱的情況,那如果必須使用需要避諱的字,該如何處理呢?
          一般有缺筆、空字、改名三種處理方法。缺筆,就是在書寫時簡省這個需要避諱的字的筆畫;空字,就是寫到這個字的時候采用空格;改名,就是遇到和需要避諱的字讀音相同的事物時,為其改換名稱。
          以改名為例,南京古稱建業(yè),到了建興元年(313),因避西晉愍帝司馬鄴的諱,改名“建康”。再如,現(xiàn)在的嘉興市原稱“由拳”,三國時期因為盛產(chǎn)稻谷改名為“禾興”,后來,孫權(quán)之孫孫皓即位,避其父孫和名諱,又改稱“嘉興”。本文開頭提到的“山藥”得名,也是這種情況。
           三 
          避諱是我國的歷史文化傳統(tǒng),自然有它積極的一面,可以表示對尊者、長者的尊重。但是,避諱也有其消極的一面,嚴(yán)苛的避諱制度往往成為繁文縟節(jié),甚至成為禁錮人權(quán)的枷鎖。
          比如,唐代大詩人李賀幼年時期學(xué)習(xí)勤奮,聰穎過人,才學(xué)出眾,但是在一次參加科舉考試的時候,被人舉報他的父親名叫“李晉肅”,他考進(jìn)士是沖撞了他父親的名諱,因此李賀失去了參加科舉考試的機(jī)會。再如,北宋詩人徐積因父親名“石”,便一生不用石器,連走路遇到石頭都不踩踏,如果是非過不可的石橋,就令人把他背過去。更有意思的是,據(jù)說有一個名叫韋翼的人,他父親名“樂”,“樂”是個多音字,讀 lè或 yuè,因此,他不僅一生不聽音樂,不游高山大岳,而且連酒都不飲,更不參加任何有樂事的活動。
          還有些有權(quán)勢的人,為了避諱,胡亂發(fā)布政令,擾亂人民的日常生活。宋朝有個知州叫田登,他下令,凡是與“登”同音的字,都不能說。于是,舉州皆呼“燈”為“火”,“點燈”也說“點火”。到了正月十五元宵節(jié),官府照例要出告示,準(zhǔn)許百姓放燈。因“燈”與“登”同音,不能直書,布告上只好寫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老百姓一見這個布告,無不氣憤,一齊怒道:“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樣的事情,我們現(xiàn)在看來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話,在那個時代卻是當(dāng)權(quán)者禁錮民眾思想、限制民眾權(quán)利的手段。
          來源:《語言文字報》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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