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jù)《河南師范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遴選與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校研字〔2015〕14號)和《河南師范大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遴選與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校研字〔2015〕16號),學校決定開展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原則
1.凡計劃2019年度招生的學術學位碩士生導師和專業(yè)學位碩士生導師均需提出招生申請,審核通過者方可進行招生。
2.學術學位碩士生導師一般在1個專業(yè)申請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生。學術學位碩士生導師如果具備學校和學院規(guī)定的招收專業(yè)學位碩士生的條件,也可申請招收專業(yè)學位碩士生。
3.專業(yè)學位碩士生導師只能申請招收專業(yè)學位碩士生。
4.已獲得2019年度博士生招生資格的博士生導師,即同時獲得2019年度碩士生招生資格;未獲得2019年度博士生招生資格的博士生導師,如計劃2019年度招收碩士生,需提出招生申請,審核通過者方可進行招生。
5.本次申請招生的專業(yè)、方向均以《河南師范大學2019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
二、審核條件
1.申請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生的導師須符合《河南師范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遴選與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校研字〔2015〕14號)和學院的補充規(guī)定。
2.申請招收專業(yè)學位碩士生的導師須符合《河南師范大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遴選與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校研字〔2015〕16號)和學院的補充規(guī)定。
三、審核程序及說明
1.申請人填寫《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簡況表》(附件1)2份,并提供科研及項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僅需提供具備學校和學院導師招生資格的最低科研、項目成果即可,無需提供近三年全部成果),報學院審核。原件由學院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由學院審核后加蓋公章報研究生院。
2.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按學校文件及學院補充規(guī)定對申請人的招生資格進行審核,并進行不少于五個工作日的公示(學院應提供公示材料照片)。凡發(fā)現(xiàn)學院報送的導師招生資格審核材料有個別不符合要求者,本院材料全部退回,由學院重新審核,再次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直至合格后再次報送。
3. 延期結項的項目,一律視為非在研項目。
4. 近三年是指從2016年1月1日開始起至今。
四、時間安排和材料要求
2019年1月14日前,各學院將《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情況匯總表》紙質版(1份)和電子版,以及通過審核導師的《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簡況表》(每人1份)及其最低科研及項目成果復印件(1份)裝訂在一起,報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另1份《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簡況表》留學院存檔。
聯(lián)系人:陳松,電話3326811。
3-河南師范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遴與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pdf
4-河南師范大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遴選與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