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
根據(jù)《河南師范大學
一、培育對象的選拔范圍
從2012級、2013級在讀博士生中選拔。每個學院推薦人數(shù)不超過2人,全校擬選拔出培育對象2-3人。
二、培育對象的選拔條件
申請成為培育對象的博士生必須已完成學位論文開題工作,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論文選題立論新穎,為本學科前沿,并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或現(xiàn)實意義。
2.論文所研究課題有較大的創(chuàng)新性,有望取得原創(chuàng)性成果。
3.論文所研究課題不能涉密。
4.申請人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博士在讀期間已取得和學位論文相關的科研成果。
5.申請人現(xiàn)有職稱不高于中級。
三、培育對象的選拔程序
1.申請人及其指導教師共同填寫《河南師范大學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計劃申請表》。
2.兩位同行知名教授(至少應有一位校外專家)提出推薦意見,并填寫《專家推薦與評價表》(《河南師范大學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計劃申請表》的第6-7頁)。
3.學科點及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并簽署推薦意見。
4.研究生學院組織專家評審,擬定培育對象,校內(nèi)公示7天后,報主管校領導批準。
四、材料要求
1.《河南師范大學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計劃申請表》(紙質(zhì)和電子版各一份)。
2.科研成果材料(一份,由學院負責審驗,并在成果清單和成果復印件上加蓋學院公章)。
3.5月15日前,學院將以上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學院學位辦。
五、其他
1.被批準為培育對象者須與學校簽定《河南師范大學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計劃責任書》。
2.被批準為培育對象者一般需延期1-2年答辯,如超額完成科研工作量(學院制定的補充規(guī)定),可不用延期1-2年論文答辯。
研究生學院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