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使用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相關管理要求
根據(jù)國家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相關管理規(guī)定,特對我院教師購買、使用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作以下要求:
1、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取得經(jīng)營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含相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品種)的企業(yè)購買。
2、購買時,購買人先填寫“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申請書”(見附件1),到分管安全院長處辦理相關簽批手續(xù)。購銷合同簽署完畢后,購買人須向符建軍提供合同復印件一份。
3、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到貨后,購買人需在三日內向符建軍提供購買發(fā)票(復印后將返回原件),以便其與當時的購買申請書進行核對,及時錄入《河南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統(tǒng)》。
4、符建軍須建立相應的出入庫臺賬。購買人須建立紙質版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臺賬(見附件2),以備公安局治安大隊核查流向。
5、購買人就是安全責任人,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必須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根據(jù)所用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性質,設置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設備和必要的防護、救護用品。
河南師范大學化學化工學院
2018.12